教育厅拨一半经费
福建省教育厅昨日下发通知,今后该省将每年组织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课题的申报和立项工作,对经审批立项的课题将拨付相应的课题研究经费。其中重大课题每个课题5万~10万元;综合性研究课题每个课题3万~5万元;单项研究课题每个课题1万~2万元。课题经费必须专款专用,经费使用权归立项课题负责人。
今后课题立项后,省教育厅先拨付课题经费的50%,待课题结题并通过审核验收后,拨付其余的50%,或由课题组先行垫资,待结题并通过审核验收后一次性拨付课题经费。课题研究一般1~2年,因故不能如期完成的,应提交有关的报告,并送教育厅核准备案。
据悉,立项课题结题后,经组织专家评审,对优秀成果给予一定的奖励。对经验收后“不同意结题”的,取消该单位余下的50%的课题研究经费及继续申报课题的资格。(记者 叶琦)
来源:中国教育新闻网 |